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技術要求之涂飾要求
海達儀器/4000711808
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技術要求之涂飾要求:
1 整件產(chǎn)品或配套產(chǎn)品色澤應相似。分色處色線應整齊。不涂飾部應保持清潔。內表應涂飾或作其他表面處理。
2 正視面(包括面板)涂層應平整光滑、清晰,涂膜實干后應無明顯木孔沉陷。其他部位表面涂層手感應光滑,無明顯粒子、漲邊和不平整,涂膜實干后允許有木孔沉陷。
3 涂層不得有皺皮、發(fā)粘和漏漆現(xiàn)象。應無明顯加工痕跡、劃痕、霧光、白楞、白點、鼓泡、油臼、流掛、縮孔、刷毛、積粉和雜渣。
文章來源東莞市海達儀器有限公司,咨詢或來廠考察,謝謝您的閱讀!
海達儀器主打相關產(chǎn)品: 辦公家具檢測測試儀器設備 ,沙發(fā)測試儀器